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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梧州市】梧州市举行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
4月28日,备受市民关注的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赞同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二,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听证会后,梧州市物价局将会如实归纳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形成听证会报告,并上报梧州市政府审批。
停车位仅占机动车保有量一成
会上,梧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经营管理单位、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首先做了报告。其后,听证人梧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区健玲向与会人员陈述了梧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据区健玲介绍,截至2015年12月,梧州市本级(含万秀、长洲、龙圩三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18350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46682辆,摩托车保有量为70253辆。电动车为27654辆,助力车为50489辆。此外,每年梧州市的机动车正以超过1万辆的速度增长。而与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相比,梧州市的停车位却只有其十分之一。市本级对外营业收费的停车场车位不到7000个,经交警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汽车)也只有约4000个(不含龙圩区)。
与此同时,由于梧州市内城市道路此前实行的是免费停车,一些别有私心的市民或是将其占为己有,或是在上面放置障碍物,阻碍其他车辆停放。有的道路停车泊位则长期被僵尸车或者待售的二手车所占据。为了调节路内停车需求,引导车辆向非中心区域分流,缓解交通拥堵,梧州市计划实施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据介绍,停车收费服务主要是想通过“谁占用谁付费,占用越久付费越高”的价格杠杆,限制停放时间,加快泊位周转利用率,减少长期霸占道路停车泊位、滥用公共资源的现象。同时,建立“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差别化收费体系,引导车辆向室内停车场等路外停车场分流,以更好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最终达到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难问题的目标。
与会人员大多赞同方案二
听证会参加人依次对听证方案、报告内容发表了自己意见。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他们更认同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二,因为该方案更好地体现了“快停快走”原则。
此外,听证会参加人还就如何完善收费方案、如何有效实施方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梧州市人大代表邓金远认为,实施停车收费后,有关部门必须做好网上舆情的监控工作,并加大对停车收费道路周边的巡逻力度,做到预防纠纷发生、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梧州市政协委员吴昭莹则表示,在实施停车收费的同时,政府也应该考虑利用这个契机,在公用自行车上加大投入,倡导绿色出行。
职业是一名律师的居民消费者代表梁竣庭则提出了自己的忧虑。他表示,实施停车收费,引导车辆向室内停车场等路外停车场分流的想法固然好,但是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尽管旺城广场以及神冠豪都有自己的大型停车场,但它们必须先满足其业主的停车需求,之后才考虑对外出租或销售。他认为有关部门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再进行思考,或充分论证。
在听证会参加人都畅所欲言表达各自观点后,听证人梧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区健玲表示,将会把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归纳,形成听证会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梧州市政府,待审批后再按最终颁布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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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