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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试行路边停车收费缓解凤城交通拥堵
报载,最近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公交车站点设置情况时透露,住建部门已草拟了初步方案,将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将路边划线停车位等政府资源推向市场,实行按时段收费。据透露,这一方案将在近期的规委会上专题研究。对此,笔者认为,以停车收费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市民私家车辆的出行,助力市区交通顺畅。
近年来,市区车辆数量不停增长,而城区现有停车场极为匮乏,目前主要靠规划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来解决车辆停放问题。由于部分道路在规划和配套建设方面不够完善,道路和人行道比较窄,一些道路无法规划停车位,特别是不少大型建筑、市场等没有配套停车场,或者所配套停车场达不到标准,周边停车场地严重不足。虽然城管部门在主要街道施划了少量的汽车、摩托车、单车停车线,但根本不能满足市民出行停车需求,解决市区车辆乱停乱放甚至无处停放问题迫在眉睫。
为解决“停车难”顽疾,笔者认为,可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坚持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限时停放和非限时停放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泊位区分为免费停车位和收费停车泊位,并招聘适量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在城管部门的指导下,施划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对摩托车、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以解决城区街道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其次,规划为有偿、有时限使用的停车泊位经营权,由城市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城市管理部门与中标者签订经营使用合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经营者应当向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实行明码标价,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权出让所得全额上缴财政。
对于商场、酒店、旅业等经营单位内部停车场不足,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停车泊位的,可规划适当的有偿使用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经营性占道收取临时占道费。
还可动员企事业单位开放单位内部的停车场,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设置室内停车场,开展停车保管服务,可以收取适当的停车费,以减轻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紧缺的问题。
但是,在路边增加停车位并实施停车收费并非万全之策,根据车辆拥有量递增的趋势,有关部门应适度超前修建地下停车空间和多功能立体停车库,如在新城区开发地下停车空间,在旧城区建立立体式车库。只有增加车位容量,才能还路于民,才是解决停车难的根本出路。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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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