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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梧州市】道路停车只收费不保管
我市道路停车收费实施以来,部分市民觉得“只收费,不保管”的管理方式欠妥。记者了解到,道路停车泊位只提供停放场地,如果发生车上财物丢失、车辆损坏等情况,相关单位会协助调查处理。
8月24日,市民何先生驾驶小车到梅西生活广场购物,并把车停放在停车收费区域。何先生发现,路边收费的标牌注明“只收费不保管”。但何先生认为,自己交了钱,应该享有车辆保管服务。对此,记者走访发现,市区多个停车收费路段皆设立停车收费标牌,上面标注着收费标准、经营单位、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附有温馨提示,“该停车场仅提供场地使用,不对车上财物丢失与车辆损坏负责赔偿和补偿。”不少市民表示,温馨提示不“温馨”,认为车主交了费,管理方理应负起车辆保管责任。
作为经营单位之一的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市有关规定,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城市道路停车占道,不包含车辆保管。目前,该公司只是按规定收取道路占用费。针对车主担心财物丢失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将配备足够收费管理人员,在发生车上财物丢失、车辆损坏等情况时,公司会积极配合协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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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