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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出台占道停车管理新规 5日起资阳城投全面接管停车收费管理
6月30日,资阳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资阳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6年7月5日起,由资阳市城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阳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原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承包人及经营者一律退出。
《公告》明确,城区公共临时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会同市规划、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共同实施(第一阶段规划设置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及数量附后)。目前,资阳城区已设置了4096个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阶段)。
根据《公告》,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停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划设置停车泊位的地方,按标志标线指示规范有序停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缴纳临时停车泊位停车费。在未规划设置停车泊位的地方,一律禁止停放。
临时停车泊位停车费标准:大型汽车每辆每次4元;小型汽车每辆每次3元;停车时间在20分钟以内免收占道停车费;收费时段为每日8:00至22:00,超过22:00点以后加收2元。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环卫车、市政园林车、邮政车、执法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残疾人车辆凭残疾人机动车驾驶证免费停放。
停车场管理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凭证亮证收费并出示正规统一票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法停车和乱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发布日期:2016-07-01